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文件
沪人考〔2007〕14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度高级英语
实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07年度本市专业技术人员各类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沪人考〔2007〕1号),现将《上海市2007年度高级英语实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http://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二○○七年二月三日
上海市2007年度高级英语
实用能力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考条件
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人员(含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高级英语实用能力笔试。
高级英语实用能力笔试成绩合格者一年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英语实用能力口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
(一)高级英语实用能力(口试)
第一次口试2007年3月11日开始,第二次口试2007年9月22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高级英语实用能力(笔试)
第一次笔试考试时间:2007年
5月13日9:00-11:00
第二次笔试考试时间:2007年11月11日9:00-11:00
三、证书效用
笔试、口试合格人员可分别获得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的《高级英语实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一)取得高级英语实用能力考试(笔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四年内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免考职称外语;
(二)取得高级英语实用能力考试(笔试或口试)合格证书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个人资料可进入上海市2010年世博人才库;
(三)高级英语实用能力考试(笔试和口试)合格证书也可作为用人单位评价人才英语实用能力的证明。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1.
高级英语实用能力(口试)
第一次口试的报名时间:2007年2月10日-2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春节期间除外)
第二次口试的报名时间:2007年7月16日-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
高级英语实用能力(笔试)
第一次报名时间:2007年3月15日-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第二次报名时间:2007年9月15日-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二)报名地点
高级英语实用能力考试办公室
1.上海外贸学院内学位后培训基地一楼(古北路620号,近仙霞路)
电话:52067525
2.交大徐汇校区包兆龙图书馆13楼1318室(华山路1954号)
电话:62824025
3.交大慧谷一号楼100室(乐山路33号)
电话:64473042
4.明天学院(国权路580弄1号)
电话:55664355
(三)报名方法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的报名日期,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笔试每人70元,口试每人110元。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一)考试成绩在考试后两个月可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上自行下载打印。
成绩查询网址: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
成绩查询电话:95001966
95001263(人工台)
(二)领证时间为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地点为相应报名点。
附:高级英语实用能力考试报名表 |